#濮阳教育信息#【我市多部门联动 清明假期突击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月3日—5日,在清明节假期期间,濮阳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科技、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发力,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关停及疫情防控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共出动150余人次,巡查培训机构全覆盖,发现5家违规培训机构(华龙区2家、开发区2家、示范区1家),现场已进行查封。具体做法是:
华龙区教育局要求各乡镇办中心校、区直学校专干行动起来,按要求对各乡镇办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在学校和培训机构张贴关于公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与学生及家长和教师签订相应承诺书。
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各乡镇办中心校地毯式排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情况。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全部关停。
濮阳县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治理非法培训机构工作会议,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假期之中,各单位一把手全力抓好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一步排查,发现一处关停一处。同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圈等方式告知家长濮阳县不存在有证有照的培训机构,告知学生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并通过学生告知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南乐县召开“双减”工作会议,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教育副乡镇长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范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台前县也就相关工作采取了积极行动,现存的两家培训机构全部关停。来源:濮阳教育
华龙区教育局要求各乡镇办中心校、区直学校专干行动起来,按要求对各乡镇办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在学校和培训机构张贴关于公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与学生及家长和教师签订相应承诺书。
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各乡镇办中心校地毯式排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情况。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关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全部关停。
濮阳县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治理非法培训机构工作会议,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假期之中,各单位一把手全力抓好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一步排查,发现一处关停一处。同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圈等方式告知家长濮阳县不存在有证有照的培训机构,告知学生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并通过学生告知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南乐县召开“双减”工作会议,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教育副乡镇长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范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台前县也就相关工作采取了积极行动,现存的两家培训机构全部关停。来源:濮阳教育
【吉林省人社厅出台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21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4月6日,吉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就全力做好援企稳岗保就业、激励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社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出21条政策措施。
一、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
(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二)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封闭管理的市(州)、县(市)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依托“96885吉人在线”云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持续推出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企业用工监测,重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开展复工前后用工动态监测,认真分析复工企业用工缺口,预判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用工需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围绕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积极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六)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针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采取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包保形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特殊时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七)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涉及疫情封闭地区因交通不便、无法复工复产导致的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及时足额向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拨付贴息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对于医疗用品、检测试剂生产供应企业、基本生活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供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先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再申请办理贴息,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二、全力激励关爱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八)实施职称专项激励。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九)提高专技岗位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事业单位,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取得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择优推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分组、单设比例”评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
(十)开辟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专项招聘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
(十一)优先推荐评选人才项目和荣誉。参评省级人才项目和荣誉时,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等给予倾斜。2022年省级人才项目评审设立抗疫人员专项,单列推荐指标,提高入选比例,重点激励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十二)提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或所属科室(团队),可单列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实施工资待遇激励。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十四)实施待遇保障政策。为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享受省内交通出行、医疗绿色通道待遇。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申报认定上一个等级人才类别时,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最高可认定为B类人才;通过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对应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十五)实施防疫一线技能人员激励。开展线上“防疫员” “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对岗位职数不足的,可超岗位聘任,逐步消化解决。
(十六)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开展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共克时艰。
(十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电话、信件、网络、短信、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并通过发布信息、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告知,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反映诉求。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相关咨询和诉求,及时解答和反馈相关诉求处理情况。
(十九)加强劳动仲裁服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全力优化人社服务
(二十)推行不见面服务。充分发挥“智慧人社”“96885吉人在线”、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功能,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
(二十一)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指导全省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就业服务、社保经办、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查码测温,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德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4月6日,吉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就全力做好援企稳岗保就业、激励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社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出21条政策措施。
一、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
(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二)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封闭管理的市(州)、县(市)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依托“96885吉人在线”云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持续推出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企业用工监测,重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开展复工前后用工动态监测,认真分析复工企业用工缺口,预判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用工需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围绕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积极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六)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针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采取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包保形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特殊时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七)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涉及疫情封闭地区因交通不便、无法复工复产导致的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及时足额向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拨付贴息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对于医疗用品、检测试剂生产供应企业、基本生活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供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先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再申请办理贴息,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二、全力激励关爱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八)实施职称专项激励。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九)提高专技岗位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事业单位,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取得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择优推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分组、单设比例”评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
(十)开辟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专项招聘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
(十一)优先推荐评选人才项目和荣誉。参评省级人才项目和荣誉时,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等给予倾斜。2022年省级人才项目评审设立抗疫人员专项,单列推荐指标,提高入选比例,重点激励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十二)提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或所属科室(团队),可单列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实施工资待遇激励。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十四)实施待遇保障政策。为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享受省内交通出行、医疗绿色通道待遇。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申报认定上一个等级人才类别时,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最高可认定为B类人才;通过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对应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十五)实施防疫一线技能人员激励。开展线上“防疫员” “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对岗位职数不足的,可超岗位聘任,逐步消化解决。
(十六)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开展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共克时艰。
(十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电话、信件、网络、短信、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并通过发布信息、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告知,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反映诉求。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相关咨询和诉求,及时解答和反馈相关诉求处理情况。
(十九)加强劳动仲裁服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全力优化人社服务
(二十)推行不见面服务。充分发挥“智慧人社”“96885吉人在线”、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功能,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
(二十一)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指导全省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就业服务、社保经办、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查码测温,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德庆
虽说相隔2700公里,“幸福”“吉祥”总是连在一起
今年3月
疫情突袭吉林省
来自千里之外的关心关爱
一直在默默汇聚
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组织了十多辆卡车,把价值300万元的食品等物资运到吉林多所高校,解决了师生燃眉之急;
特步集团、安踏集团分别向吉林省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御寒物资,支持当地重点防疫区域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3月23日,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向长春市慈善会、吉林市慈善总会共捐款100万元;27日,兴业证券吉林分公司向吉林省红十字会捐款50万元。
29日,吉林省闽商总商会副会长单位——集安市御品堂生鲜副食销售有限公司捐赠84吨各类新鲜蔬菜,从集安出发火速驰援长春市九台区抗疫一线;吉林省福建商会指派专人采购医用口罩200万只,捐赠给长春市、吉林市……
当前,吉林的战“疫”仍在紧张有序进行,闽商闽企的爱心支援,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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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从福州市出发
自驾到长春市
显示约2700公里的距离
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上
地处东南的福建与东北的吉林
一南一北,山水相隔
交流往来却从未间断
福建和吉林虽隔着万水千山,但都具有特殊的战略区位、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优势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
谈起近年来闽吉两地交流合作,在福建生活了30多年的吉林人,福建省吉林商会会长孙海平打开了话匣子。
孙海平认为,作为重要产粮基地、旅游目的地,吉林生产的优质大米、丰富旅游资源等,在福建等地都有着广阔的市场。近年来,商会积极组织参加“9·8”“6·18”以及福建粮洽会等重要经贸活动,积极助推闽吉两地合作。
2021年6月18日至20日,为期三天的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在福州举行。福建、吉林等12个省(区)参展,数量为历史之最,取得丰硕对接成果。其间,以“吉乡田、福相伴”为主题的吉林大米暨吉林鲜食玉米推介会,吸引了福建人的目光;闽吉两省达成合作意向23项,签约销售粮食21.3万吨。
据悉,吉林与福建的粮食产销合作渊源颇深,自2005年福建举办首届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以来,就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吉林省年调粮入闽260万吨。
2020年“6·18”,吉林大米福建运营中心正式开业,福州市民也有了购买吉林大米的平台和渠道。“吉林小町”已经成为福建大米市场的“畅销品”。
长春市、吉林市借助投洽会平台积极宣介区位、政策和产业优势,白城市组织各县(市、区)参会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近年来,吉林省各地积极参与“9·8”投洽会,线上线下推介招商、洽谈对接,持续深化闽吉双方合作。
“冬季到吉林玩雪,给清新福建带去一个银白色的冰雪世界。”长白山旅游推介会来到福建;
“夏天到福建看海,给北国风光补上一片湛蓝色的海阔天空。”厦门市旅游推介会走进吉林……
近年来,福建与吉林发挥彼此较强的互补性资源,开展旅游推介、深化旅游合作,推动两地旅游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时间回溯到2012年5月10日,福建省吉林商会正式成立。
提起吉林商会,孙海平十分激动:“能有商会这么一个平台,将福建与吉林两地联结起来,我觉得特别有意义。”
他介绍,商会由在闽吉林籍工商界人士组成,目前有会员单位近200家,涉及化工、医药、地产、农业、工业、金融、商贸、教育、旅游、餐饮等20多个行业,产业遍布八闽大地。
商会以“服务会员、互利共赢、合纵连横、协作发展”为宗旨,为福建经济发展、闽吉两地的经贸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一批优质吉林企业纷纷落地福建、投资福建,成为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5年,海王药业投资8亿元,在连江成立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高科技药品生产企业,是福建省百家重点企业。
2018年,吉林康乃尔投资福建,与福建石油化工、福州市国资委联合成立福建康乃尔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达到126亿元。
2019年1月,被称为共和国长子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与宁德时代合作,在霞浦联合成立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投资60亿元。
今年1月,一汽解放与宁德时代在吉林长春签署《五年供需联动协议》,加强双方在动力电池产品供应端的紧密合作。
……
同样,在吉林省打拼的闽籍企业家,也有他们的商会组织:2007年2月1日和2014年2月12日,吉林省福建商会、吉林省闽商总商会分别成立。
吉林省福建商会会长翁国锋介绍,多年来,秉承携手会员、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的创会宗旨,商会先后多次参加“世界闽商大会”、“全球吉商联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并邀请福建籍企业家到吉林实地考察,组织开展投资洽谈、项目推介以及对接签约活动,目前累计招商引资金额达1000多亿元,带动就业50多万人,利税数十亿元,在吉林、福建两地之间架起了一座合作友谊之桥。
在打拼事业的同时,商会及会员们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近年来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达7000多万元。
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会长郑国全介绍,2020年至2021年商会累计开展21次“请进来”、11次“走出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经商会招商引资落地项目12个,投资金额约142.6亿余元,落地资金约46亿余元。
2021年4月份,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促成长春市净月高新区赴福建省福州市和泉州市开展经贸考察及项目交流的活动。
自成立以来,吉林省闽商总商会累计在吉投资近3000亿元,成为助力吉林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商会不忘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开展。会长单位及商会核心单位、会员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抗击疫情及扶贫攻坚累计捐款4200多万元。
在吉林这片投资热土、老工业基地,一批知名福建企业把握机遇,纷纷投资兴业:
早在2000年,福耀玻璃集团斥资数亿元,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项目于2001年10月正式投产;
2005年,达利食品集团在吉林德惠市设立吉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2013年,盼盼集团投建盼盼食品吉林松原分公司,总投资10亿元;
2020年,闽企山鹰纸业第一期投资112亿元,在吉林省松原市建设100万吨包装纸生产及100万吨秸秆制浆项目;
兴业银行、兴业证券进军吉林,在长春市、吉林市等地设立分行、分公司;
……
在福建、吉林两地打拼的
闽吉企业家们坚定地说道:
“福建、吉林都是家,家好了,我们才能好!”
“商会是闽吉交流合作的先锋队,要继续搭好桥梁,为促进两省互惠合作贡献力量。”
今年3月
疫情突袭吉林省
来自千里之外的关心关爱
一直在默默汇聚
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组织了十多辆卡车,把价值300万元的食品等物资运到吉林多所高校,解决了师生燃眉之急;
特步集团、安踏集团分别向吉林省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御寒物资,支持当地重点防疫区域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3月23日,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向长春市慈善会、吉林市慈善总会共捐款100万元;27日,兴业证券吉林分公司向吉林省红十字会捐款50万元。
29日,吉林省闽商总商会副会长单位——集安市御品堂生鲜副食销售有限公司捐赠84吨各类新鲜蔬菜,从集安出发火速驰援长春市九台区抗疫一线;吉林省福建商会指派专人采购医用口罩200万只,捐赠给长春市、吉林市……
当前,吉林的战“疫”仍在紧张有序进行,闽商闽企的爱心支援,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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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从福州市出发
自驾到长春市
显示约2700公里的距离
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上
地处东南的福建与东北的吉林
一南一北,山水相隔
交流往来却从未间断
福建和吉林虽隔着万水千山,但都具有特殊的战略区位、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优势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
谈起近年来闽吉两地交流合作,在福建生活了30多年的吉林人,福建省吉林商会会长孙海平打开了话匣子。
孙海平认为,作为重要产粮基地、旅游目的地,吉林生产的优质大米、丰富旅游资源等,在福建等地都有着广阔的市场。近年来,商会积极组织参加“9·8”“6·18”以及福建粮洽会等重要经贸活动,积极助推闽吉两地合作。
2021年6月18日至20日,为期三天的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在福州举行。福建、吉林等12个省(区)参展,数量为历史之最,取得丰硕对接成果。其间,以“吉乡田、福相伴”为主题的吉林大米暨吉林鲜食玉米推介会,吸引了福建人的目光;闽吉两省达成合作意向23项,签约销售粮食21.3万吨。
据悉,吉林与福建的粮食产销合作渊源颇深,自2005年福建举办首届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以来,就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吉林省年调粮入闽260万吨。
2020年“6·18”,吉林大米福建运营中心正式开业,福州市民也有了购买吉林大米的平台和渠道。“吉林小町”已经成为福建大米市场的“畅销品”。
长春市、吉林市借助投洽会平台积极宣介区位、政策和产业优势,白城市组织各县(市、区)参会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近年来,吉林省各地积极参与“9·8”投洽会,线上线下推介招商、洽谈对接,持续深化闽吉双方合作。
“冬季到吉林玩雪,给清新福建带去一个银白色的冰雪世界。”长白山旅游推介会来到福建;
“夏天到福建看海,给北国风光补上一片湛蓝色的海阔天空。”厦门市旅游推介会走进吉林……
近年来,福建与吉林发挥彼此较强的互补性资源,开展旅游推介、深化旅游合作,推动两地旅游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时间回溯到2012年5月10日,福建省吉林商会正式成立。
提起吉林商会,孙海平十分激动:“能有商会这么一个平台,将福建与吉林两地联结起来,我觉得特别有意义。”
他介绍,商会由在闽吉林籍工商界人士组成,目前有会员单位近200家,涉及化工、医药、地产、农业、工业、金融、商贸、教育、旅游、餐饮等20多个行业,产业遍布八闽大地。
商会以“服务会员、互利共赢、合纵连横、协作发展”为宗旨,为福建经济发展、闽吉两地的经贸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一批优质吉林企业纷纷落地福建、投资福建,成为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5年,海王药业投资8亿元,在连江成立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高科技药品生产企业,是福建省百家重点企业。
2018年,吉林康乃尔投资福建,与福建石油化工、福州市国资委联合成立福建康乃尔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达到126亿元。
2019年1月,被称为共和国长子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与宁德时代合作,在霞浦联合成立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投资60亿元。
今年1月,一汽解放与宁德时代在吉林长春签署《五年供需联动协议》,加强双方在动力电池产品供应端的紧密合作。
……
同样,在吉林省打拼的闽籍企业家,也有他们的商会组织:2007年2月1日和2014年2月12日,吉林省福建商会、吉林省闽商总商会分别成立。
吉林省福建商会会长翁国锋介绍,多年来,秉承携手会员、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的创会宗旨,商会先后多次参加“世界闽商大会”、“全球吉商联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并邀请福建籍企业家到吉林实地考察,组织开展投资洽谈、项目推介以及对接签约活动,目前累计招商引资金额达1000多亿元,带动就业50多万人,利税数十亿元,在吉林、福建两地之间架起了一座合作友谊之桥。
在打拼事业的同时,商会及会员们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近年来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达7000多万元。
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会长郑国全介绍,2020年至2021年商会累计开展21次“请进来”、11次“走出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经商会招商引资落地项目12个,投资金额约142.6亿余元,落地资金约46亿余元。
2021年4月份,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促成长春市净月高新区赴福建省福州市和泉州市开展经贸考察及项目交流的活动。
自成立以来,吉林省闽商总商会累计在吉投资近3000亿元,成为助力吉林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商会不忘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开展。会长单位及商会核心单位、会员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抗击疫情及扶贫攻坚累计捐款4200多万元。
在吉林这片投资热土、老工业基地,一批知名福建企业把握机遇,纷纷投资兴业:
早在2000年,福耀玻璃集团斥资数亿元,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项目于2001年10月正式投产;
2005年,达利食品集团在吉林德惠市设立吉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2013年,盼盼集团投建盼盼食品吉林松原分公司,总投资10亿元;
2020年,闽企山鹰纸业第一期投资112亿元,在吉林省松原市建设100万吨包装纸生产及100万吨秸秆制浆项目;
兴业银行、兴业证券进军吉林,在长春市、吉林市等地设立分行、分公司;
……
在福建、吉林两地打拼的
闽吉企业家们坚定地说道:
“福建、吉林都是家,家好了,我们才能好!”
“商会是闽吉交流合作的先锋队,要继续搭好桥梁,为促进两省互惠合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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