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八桂好网民##八桂巾帼好网民# 【黄倩玫:接地气的网络普法人】她致力于讲好司法行政故事,牵头建立融媒体工作室,创新普法宣传,以短视频、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克洛普谈利物浦可能被出售:情况有些紧急 但我注意力不受影响】
11月10日,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利物浦所有者芬威体育集团目前正寻求出售俱乐部。在战胜德比郡的比赛之后,利物浦主帅克洛普对这样的传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知道他们正在寻找投资者,这很有意义。于我而言,这件事没有影响到我的注意力,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会继续前行,这非常重要。”[思考][思考][思考]
“我们和芬威体育集团密切合作,直到现在我们都合作地很好。无论发生什么,这都不会发生改变,而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我们会积极应对。”#克洛普并未受球队出售影响比赛# #来爱奇艺体育看英超#
11月10日,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利物浦所有者芬威体育集团目前正寻求出售俱乐部。在战胜德比郡的比赛之后,利物浦主帅克洛普对这样的传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知道他们正在寻找投资者,这很有意义。于我而言,这件事没有影响到我的注意力,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会继续前行,这非常重要。”[思考][思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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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堂热评|国美停发员工工资 只打感情牌换不来同舟共济】近日,“国美停发员工工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舆论也为之哗然。随后国美相关人士出来缓颊,称国美员工工资只是缓发,并不是不发,并爆料,国美正与厦门建发集团洽谈融资,缓解当前的困局。
据媒体报道,在10月底鹏润大厦国美总部员工的全员大会上,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表示,公司到12月底之前,只会给员工上社保,不会再发工资了。此外,国美还要求员工签署承诺函。#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承诺函可能延发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回应国美停发工资签承诺书#
无论国美如何危机公关,停发员工工资,于法于情,都是讲不通的。从法律上讲,搏杀商海,有一帆风顺,风平浪静,也会遇到惊涛骇浪,无论如何,企业都应该依法行事。员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服务,而企业应该按时付给员工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国美停发员工工资,要在法律上站住脚,取得员工同意是关键一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国美打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感情牌,就是要换得员工的首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样的策略可以说超值的,但是对员工的伤害也是最大的,也是最不合情理的。试想,企业发展顺利、日进斗金之时,老板何曾提到要和员工分享利润,共富贵?为何如今到了企业走背字的时候,就要求只给员工上社保,不再发工资,还美其名曰,与公司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真是岂有此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要求劳动者签署同意企业延迟发放工资的承诺函,若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则该承诺函引发的变更劳动合同行为无效。国美员工是否要签这个字,应该自己想清楚。
当前国美公司经营陷入困难,真的到了山穷水尽、向员工发工资都困难的境地了吗?其实未必。据第一财经报道,多位接近国美的业内人士称,国美正与厦门建发集团洽谈融资,由此看来,国美公司的救济手段还有,缘何先就向员工的荷包下手呢?这样做未免太令人心寒。
即便公司经营真的被逼入死角,作为公司经营方,如果真的希望员工在这样的至暗时刻能够和公司团结一心,共度难关,应该首先拿出诚意,与员工真诚协商,以心换心,而不是单方面作出停发员工工资的冷血决定。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断臂求生的难道不首先该轮到财力雄厚的资方和管理层,缘何要把第一刀砍向谋生都很艰难的打工仔呢?
面对国美资方提出的所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方案,公司员工就不应该照单全收,打落牙和血往肚子里吞,而是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方也应该想通这个道理:艰难时刻,不首先照顾好员工的利益,企业也就没有未来可言。(听堂FM—成都新闻广播评论员 李涛)
据媒体报道,在10月底鹏润大厦国美总部员工的全员大会上,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表示,公司到12月底之前,只会给员工上社保,不会再发工资了。此外,国美还要求员工签署承诺函。#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承诺函可能延发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回应国美停发工资签承诺书#
无论国美如何危机公关,停发员工工资,于法于情,都是讲不通的。从法律上讲,搏杀商海,有一帆风顺,风平浪静,也会遇到惊涛骇浪,无论如何,企业都应该依法行事。员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服务,而企业应该按时付给员工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国美停发员工工资,要在法律上站住脚,取得员工同意是关键一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国美打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感情牌,就是要换得员工的首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样的策略可以说超值的,但是对员工的伤害也是最大的,也是最不合情理的。试想,企业发展顺利、日进斗金之时,老板何曾提到要和员工分享利润,共富贵?为何如今到了企业走背字的时候,就要求只给员工上社保,不再发工资,还美其名曰,与公司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真是岂有此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要求劳动者签署同意企业延迟发放工资的承诺函,若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则该承诺函引发的变更劳动合同行为无效。国美员工是否要签这个字,应该自己想清楚。
当前国美公司经营陷入困难,真的到了山穷水尽、向员工发工资都困难的境地了吗?其实未必。据第一财经报道,多位接近国美的业内人士称,国美正与厦门建发集团洽谈融资,由此看来,国美公司的救济手段还有,缘何先就向员工的荷包下手呢?这样做未免太令人心寒。
即便公司经营真的被逼入死角,作为公司经营方,如果真的希望员工在这样的至暗时刻能够和公司团结一心,共度难关,应该首先拿出诚意,与员工真诚协商,以心换心,而不是单方面作出停发员工工资的冷血决定。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断臂求生的难道不首先该轮到财力雄厚的资方和管理层,缘何要把第一刀砍向谋生都很艰难的打工仔呢?
面对国美资方提出的所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方案,公司员工就不应该照单全收,打落牙和血往肚子里吞,而是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方也应该想通这个道理:艰难时刻,不首先照顾好员工的利益,企业也就没有未来可言。(听堂FM—成都新闻广播评论员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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