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超话]##小白策美食##GINZA ONODERA银座小野寺·铁板烧# 感谢赖总邀约!让小白白在长沙JW万豪酒店35层云端,感受了一场价值1880元的舌尖盛宴。
这两年长沙新开的高端日料店还真多哇!氮素从日本东京银座开过来的这还是头一家,听说他们家在纽约店还是米其林两星餐厅哟(⁎⁍̴̛ᴗ⁍̴̛⁎)~网红长沙霸气圈粉呀
今天试的是他们家的冬季新品“柊”系列~
先付是“茶碗蒸”,暖和的蒸蛋上盖了一块咸口海胆,佐以葱花点缀,美且暖胃。
前菜是“鳕鱼白子”,开盖还冒着仙气,入口滑嫩。
接下来的“刺身3点”、“香煎鹅肝”、“牛肉清汤”,食材顺序由淡转浓,让小白白的味蕾逐渐打开。很喜欢刺身佐山葵时的清甜辛辣,食材很是新鲜~
之后在铁板烧先后呈上,活蹦乱跳的“鲜活澳龙虾”、“黑金鲍”,转瞬又在大厨的烹饪下变得活色生香起来,不得不可谓是一个新体验。(:会动的黑金鲍第一次见,煎熟之后伴着柚子醋和海鲜酱吃,味道还不错~份量也是扎实得很,建议可减半哈哈哈
清口的“柠檬冰沙”好评,要是换成瓷碟佐以红花点缀就更好了。用红酒杯装的“多彩沙拉”同上。
吃“澳洲和牛菲力/西冷牛排”时,小白白惊讶的发现,他们家佐料的喜马拉雅玫瑰盐砖食用后,竟然可以帮你打包带走。这点666
最后御饭是“和牛炒饭+味噌汤+日式酱菜”的组合,炒饭里竟然还有紫苏,开胃又清新,吃起来喷香滴~
甜品是“日本黑柿子+冰激凌”,清甜爽口,软妹子必须超爱呀~小白白可以再来三份!
哦多克,已经在开始期待下一次邂逅了 https://t.cn/A6o23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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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是“茶碗蒸”,暖和的蒸蛋上盖了一块咸口海胆,佐以葱花点缀,美且暖胃。
前菜是“鳕鱼白子”,开盖还冒着仙气,入口滑嫩。
接下来的“刺身3点”、“香煎鹅肝”、“牛肉清汤”,食材顺序由淡转浓,让小白白的味蕾逐渐打开。很喜欢刺身佐山葵时的清甜辛辣,食材很是新鲜~
之后在铁板烧先后呈上,活蹦乱跳的“鲜活澳龙虾”、“黑金鲍”,转瞬又在大厨的烹饪下变得活色生香起来,不得不可谓是一个新体验。(:会动的黑金鲍第一次见,煎熟之后伴着柚子醋和海鲜酱吃,味道还不错~份量也是扎实得很,建议可减半哈哈哈
清口的“柠檬冰沙”好评,要是换成瓷碟佐以红花点缀就更好了。用红酒杯装的“多彩沙拉”同上。
吃“澳洲和牛菲力/西冷牛排”时,小白白惊讶的发现,他们家佐料的喜马拉雅玫瑰盐砖食用后,竟然可以帮你打包带走。这点666
最后御饭是“和牛炒饭+味噌汤+日式酱菜”的组合,炒饭里竟然还有紫苏,开胃又清新,吃起来喷香滴~
甜品是“日本黑柿子+冰激凌”,清甜爽口,软妹子必须超爱呀~小白白可以再来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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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帕斯(Tapas):就是一层法棍、一层酱、加各色食材。食材可以是应季水果,也可以是三文鱼虾仁火腿牛排。经典的焦糖苹果鹅肝/红酒雪梨鹅肝,其实也是 tapas。摆盘可以很精致,做法也都很简单~
能加鹅肝,就能加:腰花、猪肝、口蘑(抹蟹黄酱)、小龙虾、猪颈肉、豆腐(抹蓝莓酱)、干贝、鲍鱼、螺肉、蜗牛、烤鳗鱼……
好嘛,“万物皆可 tapas” [笑cry]
大部分下午茶套餐的弊端是:甜品太多,腻!加些荤味 tapas 就行了~ 全甜品的下午茶套餐,只能说餐厅太不用心。
能加鹅肝,就能加:腰花、猪肝、口蘑(抹蟹黄酱)、小龙虾、猪颈肉、豆腐(抹蓝莓酱)、干贝、鲍鱼、螺肉、蜗牛、烤鳗鱼……
好嘛,“万物皆可 tapas” [笑cry]
大部分下午茶套餐的弊端是:甜品太多,腻!加些荤味 tapas 就行了~ 全甜品的下午茶套餐,只能说餐厅太不用心。
黑龙江哈尔滨,钱女士的丈夫家境不错,为了给妻子钱女士举办一个难忘的婚礼,丈夫不仅在婚礼上准备了很多节目,还将家中珍藏多年的白酒拿出来与亲朋好友分享。婚宴上一共准备了30瓶,价值10万元,可不曾想,服务员却对这些酒,动了歪心思,而且事后酒店还想推卸责任。
婚宴一共摆了30桌,每桌的冷菜、小食、甜品及餐后赠送的水果加在一起6400元,共计19.2万元。钱女士与酒店方已经约定好是酒水自带。
钱女士丈夫多年前收藏了一批好酒,当年价格就已经是3千多元一瓶。为了让来参加婚宴的客人,人人都能喝上好酒,每桌都准备了一瓶且还有一瓶红酒及两瓶饮料。
也就是说,每桌的总费用加在一起大约要10000元。其实按照这个规格来招待亲朋好友,两家人都倍有面子。可让钱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婚宴用餐期间,个别服务员的举动却让钱女士极其气愤。
钱女士的叔叔发现,有个别服务员见客人都入座后,就来到餐桌前问客人要不要喝酒的。而这个时候,有些开车来的客人就会说不喝,服务员只要听到有一人说不喝,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从餐桌上撤下。但服务员很狡猾,并没有直接拿走,而是放在餐桌底下,用餐桌布摆住。
可实际上,每桌客人都会有没开车来的,或者说有些客人是想喝酒的。也就是说,有些晚到的人看到桌子上没酒的客人,会以为主人家没安排酒水。而有些客人呢,见服务员把酒拿走了,也就没好意思让服务员拿回来。
而以上这些过程,刚好被钱女士的叔叔看到,但他以为是侄女钱女士交代服务员这样处理的,所以没敢直接去阻止服务员,只是把情况告诉了钱女士。
钱女士听到这个情况后,顿时火冒三丈,但也不好意思在亲朋好友面前马上发难。待婚宴结束后,钱女士与伴娘伴郎们将30桌的桌面和桌底全部翻了个遍,结果却发现只有19个酒瓶,包括空的、喝剩下及没开封的。
也就是说,总共有11瓶酒是不见了,这些酒到哪里去了,钱女士此时心里明镜似的,于是立即找酒店负责人理论,并要求负责人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起初负责人还是不相信自己手下的员工会干这样的事,但见钱女士如此气愤,负责人决定查监控,并承诺如果属实,一定会负责到底,按照11瓶酒的价值双倍赔偿钱女士。
但负责人又称,一码归一码,钱女士要先将今天餐费的尾数结清。钱女士觉得那么大的酒店,不敢说话不算数,于是就相信对方,把账单结清了。
可钱女士事后再找负责人时,对方却说是服务员个人行为,与酒店方无关。钱女士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并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将事发时的监控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1、相信在酒店摆酒席被服务员偷酒或换酒的情况,有很多网友都经历过,尤其是拿假酒换真酒的更为常见。但总体来而说,都不敢像这家酒店那么猖狂,敢偷走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
2、那么酒店真的不用承担责任么?
首先,由于每瓶酒价值至少3千元,11瓶的价值3万多,因此服务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趁被害人不知情时,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以上的犯罪行为。
根据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盗窃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1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关于数额认定标准,全国每个地区都会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来详细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但必须在刑法规定的区间内确定。
《哈尔滨地区关于数额犯罪认定细则》明确指出,盗窃5-35万为数额巨大的,2千-5万元为数额较大的。
也就是说,按照当地的数额认定标准,服务员的行为将处3年以下,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刑法共同犯罪的规定,只要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直接参的,将视为共同犯罪。
换而言之,如果不是一人所为,那么不论是谁,参与其中或为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具体而言,钱女士支付19.2万元在酒店购买30桌的用餐服务,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基于上述法律规定,酒店方有义务保障钱女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最后,《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责任。但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向有责任过失的员工追偿。
服务员是酒店的员工,这一点没有异议。其在工作岗位上执行工作时,利朋职务便利偷走了钱女士11瓶好酒,给钱女士造成了经济损失,基于上述规定,酒店方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而言,无论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还是从民法典规定来讲,负责人声称是个人行为,与酒店无关,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重大过错的服务员追偿。
那大家认为,真的是服务员一人所为吗?
婚宴一共摆了30桌,每桌的冷菜、小食、甜品及餐后赠送的水果加在一起6400元,共计19.2万元。钱女士与酒店方已经约定好是酒水自带。
钱女士丈夫多年前收藏了一批好酒,当年价格就已经是3千多元一瓶。为了让来参加婚宴的客人,人人都能喝上好酒,每桌都准备了一瓶且还有一瓶红酒及两瓶饮料。
也就是说,每桌的总费用加在一起大约要10000元。其实按照这个规格来招待亲朋好友,两家人都倍有面子。可让钱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婚宴用餐期间,个别服务员的举动却让钱女士极其气愤。
钱女士的叔叔发现,有个别服务员见客人都入座后,就来到餐桌前问客人要不要喝酒的。而这个时候,有些开车来的客人就会说不喝,服务员只要听到有一人说不喝,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从餐桌上撤下。但服务员很狡猾,并没有直接拿走,而是放在餐桌底下,用餐桌布摆住。
可实际上,每桌客人都会有没开车来的,或者说有些客人是想喝酒的。也就是说,有些晚到的人看到桌子上没酒的客人,会以为主人家没安排酒水。而有些客人呢,见服务员把酒拿走了,也就没好意思让服务员拿回来。
而以上这些过程,刚好被钱女士的叔叔看到,但他以为是侄女钱女士交代服务员这样处理的,所以没敢直接去阻止服务员,只是把情况告诉了钱女士。
钱女士听到这个情况后,顿时火冒三丈,但也不好意思在亲朋好友面前马上发难。待婚宴结束后,钱女士与伴娘伴郎们将30桌的桌面和桌底全部翻了个遍,结果却发现只有19个酒瓶,包括空的、喝剩下及没开封的。
也就是说,总共有11瓶酒是不见了,这些酒到哪里去了,钱女士此时心里明镜似的,于是立即找酒店负责人理论,并要求负责人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起初负责人还是不相信自己手下的员工会干这样的事,但见钱女士如此气愤,负责人决定查监控,并承诺如果属实,一定会负责到底,按照11瓶酒的价值双倍赔偿钱女士。
但负责人又称,一码归一码,钱女士要先将今天餐费的尾数结清。钱女士觉得那么大的酒店,不敢说话不算数,于是就相信对方,把账单结清了。
可钱女士事后再找负责人时,对方却说是服务员个人行为,与酒店方无关。钱女士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并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将事发时的监控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1、相信在酒店摆酒席被服务员偷酒或换酒的情况,有很多网友都经历过,尤其是拿假酒换真酒的更为常见。但总体来而说,都不敢像这家酒店那么猖狂,敢偷走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
2、那么酒店真的不用承担责任么?
首先,由于每瓶酒价值至少3千元,11瓶的价值3万多,因此服务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趁被害人不知情时,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以上的犯罪行为。
根据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盗窃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1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关于数额认定标准,全国每个地区都会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来详细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但必须在刑法规定的区间内确定。
《哈尔滨地区关于数额犯罪认定细则》明确指出,盗窃5-35万为数额巨大的,2千-5万元为数额较大的。
也就是说,按照当地的数额认定标准,服务员的行为将处3年以下,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刑法共同犯罪的规定,只要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直接参的,将视为共同犯罪。
换而言之,如果不是一人所为,那么不论是谁,参与其中或为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具体而言,钱女士支付19.2万元在酒店购买30桌的用餐服务,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基于上述法律规定,酒店方有义务保障钱女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最后,《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责任。但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向有责任过失的员工追偿。
服务员是酒店的员工,这一点没有异议。其在工作岗位上执行工作时,利朋职务便利偷走了钱女士11瓶好酒,给钱女士造成了经济损失,基于上述规定,酒店方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而言,无论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还是从民法典规定来讲,负责人声称是个人行为,与酒店无关,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重大过错的服务员追偿。
那大家认为,真的是服务员一人所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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