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惠州市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十项措施》提出了打造整体高效政府、设立投资服务总窗口、推行延时服务工作机制、深入拓展“一网通办”、创建“无证明城市”、持续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压缩行政裁量空间、全面扫除公平竞争障碍、营造有温度的法治环境、加强政务失信治理等十方面措施,推动政府从以行政管理为中心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转变,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惠州·美创智谷[地点]#
营商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十项措施》提出了打造整体高效政府、设立投资服务总窗口、推行延时服务工作机制、深入拓展“一网通办”、创建“无证明城市”、持续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压缩行政裁量空间、全面扫除公平竞争障碍、营造有温度的法治环境、加强政务失信治理等十方面措施,推动政府从以行政管理为中心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转变,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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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惠州三有电梯、东方电梯等10家企业被罚35万元】日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逐月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通报了过去3个月(8月-10月)立案查处的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惠州市三有电梯有限公司、惠州市东方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个人被立案查处,共计罚没人民币逾35万元。https://t.cn/A6osVosa
【#惠州车位租售新规来了# 单套住宅超200平可增加购买一车位】近日,惠州住建局发布《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
1、不同车位的要求为:
● 专有部分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出售、附赠前应取得权属登记。车位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不得只售不租。
● 人防工程车位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不得出售、附赠,可以出租。人防工程车位是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部分,建设单位要对人防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收益归建设单位所有。
● 共有部分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得出售、附赠,可以出租。共有部分车位出租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一般性车位出售规定: 建设单位应采取先到先得、摇珠、竞标等公平、公开的方式出售或出租车位。
● 建设单位出售车位时,车位配比不超过1:1时,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车位配比超过1:1且不超过2:1的,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出售第2个车位。配比超过2:1且不超过3:1的,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出售第3个车位。依此类推。
● 规划用途属于非住宅的房屋,以登记单元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尾数不计)相当于一套住宅房屋,按照第二款规定出售车位,不足100平方米的计一套。
● 单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的业主,可在第二款规定基础上增加购买一个车位。#房产周边事#
意见稿表示:
1、不同车位的要求为:
● 专有部分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出售、附赠前应取得权属登记。车位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不得只售不租。
● 人防工程车位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不得出售、附赠,可以出租。人防工程车位是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部分,建设单位要对人防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收益归建设单位所有。
● 共有部分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得出售、附赠,可以出租。共有部分车位出租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一般性车位出售规定: 建设单位应采取先到先得、摇珠、竞标等公平、公开的方式出售或出租车位。
● 建设单位出售车位时,车位配比不超过1:1时,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车位配比超过1:1且不超过2:1的,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出售第2个车位。配比超过2:1且不超过3:1的,对超出1:1部分的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套住宅房屋业主出售第3个车位。依此类推。
● 规划用途属于非住宅的房屋,以登记单元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尾数不计)相当于一套住宅房屋,按照第二款规定出售车位,不足100平方米的计一套。
● 单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的业主,可在第二款规定基础上增加购买一个车位。#房产周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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