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院长讲话,
第一个是谦态,navy届的小学生,小白。。
第二个谢态。在教师节的这一天,能听到这么系统的一个报告。提供了有很多的谈资,可以跟客户有很多的共同的话题。命名原则等等,消化一下吸收一下。因为保密的原因,不方便有那么多的展开,可以理解。除了进军海军之外,元器件进军船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例如,皇冠 上面的另外一颗明珠,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第三,表态语,关键是要争气,要拿出时间来,沉下心来,沉下心来,踏踏实实的把这个事情做上去。
第一个是谦态,navy届的小学生,小白。。
第二个谢态。在教师节的这一天,能听到这么系统的一个报告。提供了有很多的谈资,可以跟客户有很多的共同的话题。命名原则等等,消化一下吸收一下。因为保密的原因,不方便有那么多的展开,可以理解。除了进军海军之外,元器件进军船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例如,皇冠 上面的另外一颗明珠,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第三,表态语,关键是要争气,要拿出时间来,沉下心来,沉下心来,踏踏实实的把这个事情做上去。
从差异化看“双减”的必要性
义务教育阶段,把学生课上课下时间排满,所有人的生活高度一致,差异化就没有了。
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源,如果森林里只有一种树木,生态是极其脆弱的,一个病害就能将整个森林一波带走。
同理,如果青少年全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社会的创造力和活力都大打折扣。
差异化对个体来说意味着混乱和风险,但是对整体来说意味着可持续发展,所以“双减”必然是由管理者推动,并且很多家长反对的事情。
义务教育阶段,把学生课上课下时间排满,所有人的生活高度一致,差异化就没有了。
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源,如果森林里只有一种树木,生态是极其脆弱的,一个病害就能将整个森林一波带走。
同理,如果青少年全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社会的创造力和活力都大打折扣。
差异化对个体来说意味着混乱和风险,但是对整体来说意味着可持续发展,所以“双减”必然是由管理者推动,并且很多家长反对的事情。
读到这段想到前段时间营商环境报告的争议。
民法学者(甚至可以说公-私法划分思维下的传统法学思维的学者)对“以模型、公式论证法律问题”是天然抗拒的,因为从经济学来的“客观、效率”和传统法学的“个人本位、正义”是在价值观上冲突的,因此对于db report采用的模型化、指标化思维必然不感冒;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so-called法经济学文章真的很多纯粹是因为好套模版写论文,结论本身是心证的或不言自喻的。
但是不得不否认的是随着社会的结构不断复杂化,传统民法单纯强调个人间的“契约自由”在社会运行中渐显乏态,效益、效率愈发成为传统法与现代法的关注对象(从我国的角度,民法中融入许多商事规则可见一斑)。
效益的根本目的还是实现确保法律实施的社会性(而非传统法上的个体主义),那么法律的建构、实施是否有效益自然就借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手段(因为效益概念本身就来自新古典经济学)
从这个角度上说法经济学还是有存在必要的,所谓的模型、实证研究并非仅仅提供范式,而是有其理论价值。
回到营商环境评估这个事本身,其实没必要因世行停止而噤若寒蝉。但是如何去对待db report的范式,是全盘吸收还是说结合国情提出中国范式?如何结合?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在国内鼓励地方进行营商环境改革还是向海外表明开放包容态度?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民法学者(甚至可以说公-私法划分思维下的传统法学思维的学者)对“以模型、公式论证法律问题”是天然抗拒的,因为从经济学来的“客观、效率”和传统法学的“个人本位、正义”是在价值观上冲突的,因此对于db report采用的模型化、指标化思维必然不感冒;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so-called法经济学文章真的很多纯粹是因为好套模版写论文,结论本身是心证的或不言自喻的。
但是不得不否认的是随着社会的结构不断复杂化,传统民法单纯强调个人间的“契约自由”在社会运行中渐显乏态,效益、效率愈发成为传统法与现代法的关注对象(从我国的角度,民法中融入许多商事规则可见一斑)。
效益的根本目的还是实现确保法律实施的社会性(而非传统法上的个体主义),那么法律的建构、实施是否有效益自然就借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手段(因为效益概念本身就来自新古典经济学)
从这个角度上说法经济学还是有存在必要的,所谓的模型、实证研究并非仅仅提供范式,而是有其理论价值。
回到营商环境评估这个事本身,其实没必要因世行停止而噤若寒蝉。但是如何去对待db report的范式,是全盘吸收还是说结合国情提出中国范式?如何结合?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在国内鼓励地方进行营商环境改革还是向海外表明开放包容态度?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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