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怕疫情爆发,学校要在11月底之前放假,所以只给了我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来搞毕业创作,当时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毕业创作,每天写到凌晨或者通宵的都大有人在,当时离考研也没多久了,所以搞得我整个人都头大了。但那时大家一起请假出去挑纸,一起熬夜写作品,一起装裱作品,现在突然回想起那时候还真的很怀念。不知道大家现在都怎么样了,但真的很想他们。
2011年北京,“你怎么可以背叛我?”女人看着男人与别的女子的亲密照,含泪质问道,“因为在她那里,我活得像个男人!你是帮了我,你也毁了我的自尊!”男人一把推开女人,摔门而出,只留下满脸错愕的女人,呆愣在原地,泪流满面……
那一年,因出演《人间正道是沧桑》大火的男演员黄志忠被记者拍到夜宿女演员柯蓝的家中,各种质疑与揣测一时间扑面而来。
而最难过的莫过于黄志忠的妻子——何音。
作为内地第一代“琼瑶女郎”,何音在事业的上升期下嫁黄志忠,为爱淡出演艺圈,相夫教子,可人到中年却惨遭丈夫背叛,她该何去何从?又将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
1967年,四川成都,一个美丽的女婴呱呱坠地,她便是何音。
从小便是美人胚子,尽管父母反对,1988年,她还是考入了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成了一名专业话剧演员。
她长相温柔,兰情惠性,举手投足间,双眸含水,万种风情。
1989年,四川电视台筹拍20集电视剧《江湖恩仇录》,何音应邀在剧中扮演女主角“娇娇”。
1991年,该剧在电视台播出后,收视率相当好,何音一举成名。
也就是在那年,何音被琼瑶一眼相中,在《青青河边草》《梅花三弄》等琼瑶剧中担任女主角,成为内地第一代“琼瑶女郎”。
那是她事业的高光时刻,也是她最好的年华——
温婉却不失大气,惊艳却不失精致,轮廓线条每一笔都仿佛神来之笔,多一笔赘余,少一笔遗憾。
可就在此时,却传来了她下嫁黄志忠的消息。
黄志忠比何音小两岁,1991年考入中央戏剧学院,后被分配到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工作。
与大红大紫的何音相比,他实在籍籍无名。
几乎是顶着所有的人的反对,1998年,何音与黄志忠在北京裸婚。
婚房是一套租的10平米筒子楼的小隔间,为了省钱,两人连婚礼都没有办。
可是日子一长,敏感的何音却发现了丈夫的低落。
原来,外界在报道何音时,总要带上黄志忠,说她是大明星嫁小演员,这给黄志忠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家庭,为了丈夫,2002年,何音在诞下儿子后,选择淡出演艺圈,专心打理黄志忠的事业。
曾经的人脉,曾经的片约,她毫不吝啬地转移给了丈夫,她期待有一天,他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不久后,黄志忠果然迎来了事业的春天——
2008年,黄志忠因主演革命战争剧《人间正道是沧桑》,荣获第28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男演员奖,及第16届上海电视节最佳男演员奖,开始在全国爆红。
2010年,他又因主演战争史诗剧《中国远征军》中的男一号“韩绍功”,夺得第28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最佳男演员奖,成为最炙手可热的男星之一。
丈夫功成名就,何音还来不及高兴,却发现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
她心痛,难过,开始时她也和所有女人一样,默默忍受,渴望丈夫浪子回头,可是当2011年“夜宿门”的照片曝出后,她彻底心冷了。
自己多年的付出,在他眼前不过一场沉重的负担,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2011年,何音与黄志忠协议离婚,儿子跟随何音生活。
尽管对黄志忠出轨的事情难以释怀,但她还是给了这段并不完美的婚姻最后的体面——
''和别人没有关系,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面对记者对黄志忠与柯蓝的绯闻,她也异常大气。
''如果黄志忠和柯蓝真的走到一起,我祝福他们,祝他们好。''
何音明白,对待一个背叛自己的男人,最好的报复不是憎恨、开撕,而是让自己活得更好——
于是,在离婚后,她并没有纠结与沉溺在痛苦中,反而是勇敢地开启了崭新的生活,偶尔出演电视剧,更多的时候,她选择看书、旅游,丰富自己。
3年后,她低调再婚,夫妻相处融洽,何音的脸上终于一扫阴霾,曾经令人心动的笑容再次回到她的脸上……
而黄志忠与何音离婚后,与柯蓝纠缠多年,最终和平分手,至今单身。
看了何音的故事,让人感慨万千。既心疼她曾经为爱牺牲却惨遭背叛,又钦佩她放下过往,开启新生的勇气。
的确,婚姻,从来不是不是一颗心去敲打另一颗心,而是两颗心共同撞击的火花。
张小娴说: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很多时候,婚姻或爱情之所以令我们痛苦,就在于我们舍不得,放不下。
舍不得一段早已变质的爱情,放不下一个早已离去的旧人。
却不知,你念念不忘的,对方有可能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你心心念念的,在对方那里却是多余,甚至是负重。
眼里没你的人,你再主动,也于事无补,心里没你的人,你再热情,也无济于事。
有些事,该放就放,有些人,该散就散,有些爱,该忘就忘。
情断了,别伤,人散了,别怨。
过去的,勿悔,未来的,莫怕。
得不到回应的热情,就适可而止吧,不被珍惜的情意,就此放手吧,别再作践自己了。
捂不热的心,就别强求了。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最紧要的,是为自己而活,最有乐趣的,是满足自己,而不是讨好他人。(文:潇潇爱读书)
#创作力计划#
那一年,因出演《人间正道是沧桑》大火的男演员黄志忠被记者拍到夜宿女演员柯蓝的家中,各种质疑与揣测一时间扑面而来。
而最难过的莫过于黄志忠的妻子——何音。
作为内地第一代“琼瑶女郎”,何音在事业的上升期下嫁黄志忠,为爱淡出演艺圈,相夫教子,可人到中年却惨遭丈夫背叛,她该何去何从?又将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
1967年,四川成都,一个美丽的女婴呱呱坠地,她便是何音。
从小便是美人胚子,尽管父母反对,1988年,她还是考入了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成了一名专业话剧演员。
她长相温柔,兰情惠性,举手投足间,双眸含水,万种风情。
1989年,四川电视台筹拍20集电视剧《江湖恩仇录》,何音应邀在剧中扮演女主角“娇娇”。
1991年,该剧在电视台播出后,收视率相当好,何音一举成名。
也就是在那年,何音被琼瑶一眼相中,在《青青河边草》《梅花三弄》等琼瑶剧中担任女主角,成为内地第一代“琼瑶女郎”。
那是她事业的高光时刻,也是她最好的年华——
温婉却不失大气,惊艳却不失精致,轮廓线条每一笔都仿佛神来之笔,多一笔赘余,少一笔遗憾。
可就在此时,却传来了她下嫁黄志忠的消息。
黄志忠比何音小两岁,1991年考入中央戏剧学院,后被分配到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工作。
与大红大紫的何音相比,他实在籍籍无名。
几乎是顶着所有的人的反对,1998年,何音与黄志忠在北京裸婚。
婚房是一套租的10平米筒子楼的小隔间,为了省钱,两人连婚礼都没有办。
可是日子一长,敏感的何音却发现了丈夫的低落。
原来,外界在报道何音时,总要带上黄志忠,说她是大明星嫁小演员,这给黄志忠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家庭,为了丈夫,2002年,何音在诞下儿子后,选择淡出演艺圈,专心打理黄志忠的事业。
曾经的人脉,曾经的片约,她毫不吝啬地转移给了丈夫,她期待有一天,他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不久后,黄志忠果然迎来了事业的春天——
2008年,黄志忠因主演革命战争剧《人间正道是沧桑》,荣获第28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男演员奖,及第16届上海电视节最佳男演员奖,开始在全国爆红。
2010年,他又因主演战争史诗剧《中国远征军》中的男一号“韩绍功”,夺得第28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最佳男演员奖,成为最炙手可热的男星之一。
丈夫功成名就,何音还来不及高兴,却发现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
她心痛,难过,开始时她也和所有女人一样,默默忍受,渴望丈夫浪子回头,可是当2011年“夜宿门”的照片曝出后,她彻底心冷了。
自己多年的付出,在他眼前不过一场沉重的负担,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2011年,何音与黄志忠协议离婚,儿子跟随何音生活。
尽管对黄志忠出轨的事情难以释怀,但她还是给了这段并不完美的婚姻最后的体面——
''和别人没有关系,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面对记者对黄志忠与柯蓝的绯闻,她也异常大气。
''如果黄志忠和柯蓝真的走到一起,我祝福他们,祝他们好。''
何音明白,对待一个背叛自己的男人,最好的报复不是憎恨、开撕,而是让自己活得更好——
于是,在离婚后,她并没有纠结与沉溺在痛苦中,反而是勇敢地开启了崭新的生活,偶尔出演电视剧,更多的时候,她选择看书、旅游,丰富自己。
3年后,她低调再婚,夫妻相处融洽,何音的脸上终于一扫阴霾,曾经令人心动的笑容再次回到她的脸上……
而黄志忠与何音离婚后,与柯蓝纠缠多年,最终和平分手,至今单身。
看了何音的故事,让人感慨万千。既心疼她曾经为爱牺牲却惨遭背叛,又钦佩她放下过往,开启新生的勇气。
的确,婚姻,从来不是不是一颗心去敲打另一颗心,而是两颗心共同撞击的火花。
张小娴说: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很多时候,婚姻或爱情之所以令我们痛苦,就在于我们舍不得,放不下。
舍不得一段早已变质的爱情,放不下一个早已离去的旧人。
却不知,你念念不忘的,对方有可能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你心心念念的,在对方那里却是多余,甚至是负重。
眼里没你的人,你再主动,也于事无补,心里没你的人,你再热情,也无济于事。
有些事,该放就放,有些人,该散就散,有些爱,该忘就忘。
情断了,别伤,人散了,别怨。
过去的,勿悔,未来的,莫怕。
得不到回应的热情,就适可而止吧,不被珍惜的情意,就此放手吧,别再作践自己了。
捂不热的心,就别强求了。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最紧要的,是为自己而活,最有乐趣的,是满足自己,而不是讨好他人。(文:潇潇爱读书)
#创作力计划#
辽宁大连,男子为女子买房还贷,同居一年后分手,女子另找他人结婚并住在该房。男子要求返还财产75万元,女子说这些都是赠予款,法院这么判了。
2015年3月,林威、丁娜相识相恋。
2016年5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生活。
2017年5月,两人一起购买了商品房,丁娜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了住房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合同。房屋首付款155000元由林威支付,其后每月还贷2454.08元。
其后林威花了120000元对新房进行装修,购置家电花费22860元。
2019年5月,两人感情不和,林威离开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双方结束同居关系。
其后丁娜与他人登记结婚。
林威要求丁娜返还同居期间费用,丁娜拒绝。于是林威将丁娜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财产750823元。
林威主张的法律关系是婚约财产纠纷。而丁娜辩称,本案属于双方在处对象和后期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问题,双方应该就恋爱期间和共同生活期间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婚礼后,不管从外观还是事实上均符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关系。
本案的法律关系系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林威主张的购房预付款195000元,被告认可其预付款为155000元,并称另40000元不属于预付款,是用于共同生活且已被消费掉了。
因林威提供的证据证实155000元的预付款是支付给了房屋开发商,而40000元是汇给丁娜名下的。故法院认定林威支付购房预付款为155000元,此款丁娜应予返还。
对于装修的投资款120000元,双方均同意按照50000元返还给林威。
关于家用电器部分,因林威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完全证明购买家电的款项是自己全部支付的。按照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以共有财产处理的法律规定,丁娜应按一半返还折价款11430元。
关于同居期间的偿还的新房贷款,共偿还贷款金额51535.68元,丁娜应返还一半即25767.84元。
至于林威称本案的法律关系为婚约财产纠纷,给丁娜的款项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支付的,并要求丁娜返还财产750823元的主张。因林威提供的证据显示支付给丁娜的款项次数高达300多次,且金额大小不一,有的系微信转账,有的系银行转账。
另外,双方存在同居生活期间正常生活、经营消费支出的情况。因此,林威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完全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以除上述应返还的款项外其余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丁娜返还林威242197.84元。
2021年7月,双方对判决均不服,提起上诉。
林威认为,本案案由应当为婚约财产纠纷。
林威说,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林威以结婚为目的为丁娜购买房产、装修、购买家电及首饰,偿还丁娜名下的车辆贷款,并将购买房产登记在丁娜个人名下。
林威在一审时提交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记录等大量证据,证明两人恋爱期间,共计向对方转帐、购买房产、出资装修等金额合计833155.9元。而一审仅认定应当返还房屋首付款15.5万、房屋装修折价款5万、家电折价款11430元、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25767.84元,明显与事实不符。
现上述财产均由丁娜占有或处理,应当将自己的出资予以返还。
丁娜辩称,在恋爱同居期间有转款转帐,不等于是对方获取了另一方的财产,有很多钱款是相互重复使用的,有一些是赠与的,所以不能以双方转款来确定一方取得另一方的财产,应当以现在双方存在的共同财产作为标的来处理。
丁娜认为,林威支付的15.5万元购房款,应属于林威对自己的赠与行为。
购买房屋时,两人属恋爱关系,此期间不应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谈恋爱不等于必须要结婚,双方也有权利选择结婚或不结婚。双方已经举办了婚礼,且同居多年,林威没有理由索要赠与款。
林威辩称,购房款不是赠与,购房款是自己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房款,双方只举行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登记的法律证明,最终导致了丁娜目前与他人缔结婚姻领取了结婚证,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即是自己付款所购买。
自己付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丁娜的名下,其目的是与其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度过余生,而不是仅仅共同生活一年。目前丁娜已经与他人缔结婚姻的事实无法改变,自己不可能再与丁娜结婚,为此基于缔结婚姻所支付的一切财产,丁娜于情于理都应该返还给自己。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双方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后,因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引发的纠纷,故本案的法律关系属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关于林威主张的超出一审判决确认返还的款项,因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必然存在消费支出,现林威所提举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上述款项,用于同居期间购置其他财产,或款项至今仍存在,故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2021年10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木白想说)
#创作力计划#
2015年3月,林威、丁娜相识相恋。
2016年5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生活。
2017年5月,两人一起购买了商品房,丁娜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了住房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合同。房屋首付款155000元由林威支付,其后每月还贷2454.08元。
其后林威花了120000元对新房进行装修,购置家电花费22860元。
2019年5月,两人感情不和,林威离开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双方结束同居关系。
其后丁娜与他人登记结婚。
林威要求丁娜返还同居期间费用,丁娜拒绝。于是林威将丁娜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财产750823元。
林威主张的法律关系是婚约财产纠纷。而丁娜辩称,本案属于双方在处对象和后期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问题,双方应该就恋爱期间和共同生活期间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婚礼后,不管从外观还是事实上均符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关系。
本案的法律关系系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林威主张的购房预付款195000元,被告认可其预付款为155000元,并称另40000元不属于预付款,是用于共同生活且已被消费掉了。
因林威提供的证据证实155000元的预付款是支付给了房屋开发商,而40000元是汇给丁娜名下的。故法院认定林威支付购房预付款为155000元,此款丁娜应予返还。
对于装修的投资款120000元,双方均同意按照50000元返还给林威。
关于家用电器部分,因林威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完全证明购买家电的款项是自己全部支付的。按照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以共有财产处理的法律规定,丁娜应按一半返还折价款11430元。
关于同居期间的偿还的新房贷款,共偿还贷款金额51535.68元,丁娜应返还一半即25767.84元。
至于林威称本案的法律关系为婚约财产纠纷,给丁娜的款项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支付的,并要求丁娜返还财产750823元的主张。因林威提供的证据显示支付给丁娜的款项次数高达300多次,且金额大小不一,有的系微信转账,有的系银行转账。
另外,双方存在同居生活期间正常生活、经营消费支出的情况。因此,林威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完全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以除上述应返还的款项外其余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丁娜返还林威242197.84元。
2021年7月,双方对判决均不服,提起上诉。
林威认为,本案案由应当为婚约财产纠纷。
林威说,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林威以结婚为目的为丁娜购买房产、装修、购买家电及首饰,偿还丁娜名下的车辆贷款,并将购买房产登记在丁娜个人名下。
林威在一审时提交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记录等大量证据,证明两人恋爱期间,共计向对方转帐、购买房产、出资装修等金额合计833155.9元。而一审仅认定应当返还房屋首付款15.5万、房屋装修折价款5万、家电折价款11430元、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25767.84元,明显与事实不符。
现上述财产均由丁娜占有或处理,应当将自己的出资予以返还。
丁娜辩称,在恋爱同居期间有转款转帐,不等于是对方获取了另一方的财产,有很多钱款是相互重复使用的,有一些是赠与的,所以不能以双方转款来确定一方取得另一方的财产,应当以现在双方存在的共同财产作为标的来处理。
丁娜认为,林威支付的15.5万元购房款,应属于林威对自己的赠与行为。
购买房屋时,两人属恋爱关系,此期间不应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谈恋爱不等于必须要结婚,双方也有权利选择结婚或不结婚。双方已经举办了婚礼,且同居多年,林威没有理由索要赠与款。
林威辩称,购房款不是赠与,购房款是自己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房款,双方只举行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登记的法律证明,最终导致了丁娜目前与他人缔结婚姻领取了结婚证,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即是自己付款所购买。
自己付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丁娜的名下,其目的是与其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度过余生,而不是仅仅共同生活一年。目前丁娜已经与他人缔结婚姻的事实无法改变,自己不可能再与丁娜结婚,为此基于缔结婚姻所支付的一切财产,丁娜于情于理都应该返还给自己。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双方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后,因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引发的纠纷,故本案的法律关系属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关于林威主张的超出一审判决确认返还的款项,因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必然存在消费支出,现林威所提举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上述款项,用于同居期间购置其他财产,或款项至今仍存在,故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2021年10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木白想说)
#创作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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